《文物》期刊考古与文物文物与古董对照表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6-02
为贯彻落实习总在中央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和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好考古研究成果的宣传、推广《文物》期刊、转化工作,充分运用北京考古工作研究成果,更加完整准确地讲述中国古代历史,更好发挥以史育人作用。营造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广泛宣传北京考古工作研究成果,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更好认识和认同中华文明,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2022年北京市文物局将举办第二届北京公众考古季活动,本次考古季的主题为“考古探源,文明北京”。
为了调动公众参与考古的兴趣,搭建公众考古分享与展示平台,分享与诠释北京地区历史发展的文化内涵,让社会大众成为考古活动的参与者与受益者《文物》期刊,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围绕“考古北京”—人·物·景的主题原创作品。
分为图文视频、文艺作品两个类别,面向社会征集围绕“考古北京”—人·物·景的主题原创作品,深入挖掘考古北京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考古人物、现场以及考古工作生活、文化遗产保护等能够诠释北京地区历史发展脉络等方面的原创作品。
注:(1)照片需配上名称及100字以上注释,尽量注明遗址名考古与文物、博物馆名、器物名、背后的故事等;
(2)征文总字数限5000以内考古与文物,题材可为学术回顾、行业纵览、从业经历、读书心得、散文随笔、口述考古等;
1.来稿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文物与古董对照表,此前未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发表文物与古董对照表。上传时需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等信息。主办方对活动参与者个人信息进行保密考古与文物文物与古董对照表,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
2.作者须为参展作品的原创人,并保证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不得出现剽窃、侵犯他益或泄露行业机密的行为,若涉及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须征得被拍摄对象的许可《文物》期刊,因作品本身产生的法律纠纷及造成的损失均由参展者自负。
3.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文物与古董对照表、放映、信息网络传播、媒体宣传、作品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此次考古北京作品征集评奖活动由北京考古遗址博物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作品形式分类进行评奖。征稿截止后,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按照征集作品类别进行遴选,选出入选考古北京作品展作品,并对入选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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