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历史解说词题的写法新中国成立历史背景历史知识记忆小窍门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12-12
中国历代政区分等制度,自秦汉至1949年一直实行了两千余年,分等对象主要是统县政区和县级政区,分等标准呈现出由单一指标向综合指标发展的大势,其中户口数一直是政区分等的重要指标,提高首都与边疆的政区等第是常用做法,从唐宋开始进行等第动态调整,清朝认识到等第要保持总量平衡。这些都具有历史文化的借鉴价值。当前政区情况复杂,不同市、县在各方面差异较大,历代政区分等制度可以提供借鉴与启示。秉承古为今用原则,把握历史发展规律,本文提出地级市可分四至五等,县级政区可统一分为上、中、初三等的建议,为当今政区改革提供新的思路。
行政区划是国家权力在空间的投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三十条规定: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由此确立了我国政区的省级、县级、乡级制。另外,我们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县级市”和地级市。截至2020年底,全国有293个地级市、388个县级市。目前,一些县域经济发展较快、人口密集的县,符合国务院设市标准的有上百处,故要求撤县设市的地方很多;而一些经济繁荣、社会发达的县级市,则要求升格为地级市。按照《宪法》规定,“市”是可以管辖“县”的,当“县”升格为“市”之后,大量县级市与普通县处于同一个政区层级,由此造成“市”的含义指代不清。如果不进行分类,我国的“市”有直辖市、地级市历史知识记忆小窍门、县级市,有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较大的市”,有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管县的市、不管县的市,有省辖市、自治区辖市、地辖市、州辖市,等等,相互交叉、重叠,不便于区分各种“市”的内涵、级别与隶属关系,政区通名的重复掩盖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那么,这样的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又应该如何去解决?观察历史上政区的同类现象也许是有益的,可以借鉴历史经验而古为今用。东汉王充尝云:“夫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夫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古与今是相通的,所以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才有“一切真历史都是当代史”的名言。
中国历代政区实行分等制度。政区分等从秦汉产生,一直延续到1949年,具有两千多年的悠久历史。中国版图辽阔,历代统治者根据政区幅员大小、户口多寡、行政事务繁简新中国成立历史背景、赋役轻重等情况的差异,在纵向把政区划分为不同层级的同时,于横向对每一层级的政区划分出若干不同的等第。这种把同一层级政区划分为不同等第的做法,就是政区分等。它作为中国历史上政区管理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在地方社会管理与官员选任方面曾起过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目前学界对于“政区层级”、“政区等第”与“政区等级”三个概念存在一定混用现象,有必要予以规范。“政区层级”是指纵向的各级政区之间的上下统辖关系,过去对于政区层级没有固定的指称,有些用一级政区、二级政区、政区这样的泛称,周振鹤于1990年首次将“政区层级”分为县级政区、统县政区、高层政区,突出不同层级政区间的统辖关系,获得学界普遍认可。“政区等第”是指从横向来看,同一层级的政区中因幅员、人口、位置、赋税、行政事务繁简等方面的差异,历史上各个朝代根据一定标准把政区划分为不同的等第。而“政区分等”就是指政区划分等第的过程,或可说“政区等第”即为“政区分等”的结果。对“政区等级”这个概念,有学者将其等同于“政区层级”,也有学者用以指代“政区等第”,较为混乱。本文不予采用,原因有二:一是历史时期,古人一直使用“等第”来指政区分等(“等第”一词在政区中使用可以追溯到成书于961年的《唐会要》,该书卷七十标题即为《量户口定州县等第例》,后世一直沿用);二是便于区分“政区等第”与“政区层级”,避免与“政区等级”相混淆。
对于历史上政区等第的研究,不同学科背景的学者分别从历史学、地理学、行政管理、学等多个领域进行探讨,在视角、方法上各有侧重。历史学领域聚焦于对历史时期不同朝代政区分等制度的研究,在注重史实考证的同时,还就政区分等与官员选任的关系展开讨论,既有通论性的概述,也有针对各个断代的探讨,并在研究深度和广度上不断推进。地理学等领域多聚焦于分析历史时期中国政区分等制度的特点和规律,总结历史经验,为当下政区优化和行政体制改革提供建议与方案。不同学科聚焦于同一个研究对象,取得的成就是令人欣喜的,但也因不同学科背景所限,历史学者专注于分等制度沿革的复原,缺少现实关怀,而地理学等领域的论著对中国历代政区分等与划分标准等史实的认识存在一些偏差,以至于未能准确地理解历史时期的政区分等制度。因此,我们拟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旨归,对中国历代政区分等制度的史实、标准、特征等方面进行讨论,并以史为鉴,进行纵贯古今的规律性探索,针对当下政区改革提出一己之见。
古人已注意到政区在人口、疆域、地理情况、赋税徭役等方面的差别,为此制定政区分等制度,以便朝廷对地方进行有效的行政管理。清朝人对此做过简洁的概括:“历代州县之制,自汉以来,皆以人户分大小。隋有闲剧冲要之等,唐有赤畿望紧之差。明时因之酌为繁简,定有成例,随才器使,各尽其用。”
历代政区分等情况不尽相同。就等第数量而言,最少的秦汉郡县各分两等,最多的唐后期与宋朝的县分为十等,北齐郡县、隋初郡县、后周的县都分九等,宋代的州分八等,唐朝的州分七等,唐前期和金代的县分六等,北周郡县分五等,隋朝州县、清朝府州县分四等,西晋的郡国、北魏的郡县新中国成立历史背景、辽金的州、元朝的州县历史知识记忆小窍门、明朝府州县皆分三等。由于文献记载散乱,我们化繁就简,在此做一番系统的简要梳理,谨列为表1:
历代政区等第的划分都有一定的标准(见表2),有时依据单一指标,有时由多种指标共同决定,总体呈现出由单一指标向综合指标发展的大势,越到后来越细密、越完善。从两汉至隋朝,主要依据户口的多寡划分等第;唐以后,政区的地位、地理位置等因素在划分等第中越来越重要,且出现、户口两套分等体系同时并存的现象。从明中后期开始,则变为综合考量政区幅员、政务繁简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道路冲僻、治理难易等情况,这是因为随着人口增长、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统治的深入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不同地域政区情况的差异和治理的复杂化,单一指标已无法满足地方行政管理的需要,综合指标的实施体现出政区等第更加合理化,所以清朝的“冲繁疲难”达到了政区分等综合指标的新高度。
第一,历史悠久,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中国政区分等的历史悠久,秦汉即已产生县的分等制度,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代的县级政区有县、邑、道、侯国,西汉初的县级政区推测可能分为五等。对统县政区划分等第的记载可以追溯到西汉,据《汉书·元帝纪》载:建昭二年(前37年)规定“户十二万为大郡”,可见西汉以户口的多少作为郡划分等第的标准。县级政区和统县政区的分等,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五代两宋、辽金、元明清而绵延到1949年,实行了两千余年。这充分说明,政区等第制度合乎当时中国国情,能够发挥实际作用。
《五代会要》评议道:“天下县邑,素有等差,年代既深,增损不一。其中有户口虽众,地望则卑;地望虽高,户口至少。每至调集,不便铨衡。宜立成规,庶协公共”。历代具体情形,详见表2。
第三,提高首都、边疆的政区等第。历代对首都、陪都以及边疆政区的等第划分较为特殊,或是将首都、陪都所在政区的长官抬高品级,或是将其等第定为最高等;而边疆地区的政区等第,因考虑到作为边防重镇,也适当提高其等第。例如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在京兆、河南二郡置尹(正三品),普通郡置太守,分上中下三等;把京师长安、大兴两县与陪都河南、洛阳两县置于全国县之首,该四县的县令为正五品,普通县“以所管闲剧及冲要之处以为等级”。唐朝州的等第之四辅、六雄、十望、十紧,完全以其距离京师、陪都的里距来定的,唐朝县的赤、畿、望、紧则是以地位作为分等标准。清朝首都是顺天府、陪都是奉天府,长官都是“尹”,地位要比普通府的“知府”高(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是正三品,普通知府是从四品)。北洋政府把大兴、宛平定为特别一等县。南京国民政府1929年12月公布《各省厘定县等办法》,按各县面积、人口、财赋三项假定分数后平均计算,定其等次,并注意到冲繁之地、边要之区,要酌情提高等第。
第四,动态调整机制。这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汉魏时代,未见这类记载。唐永徽时二万户以上为上州,显庆元年(656年)以户满三万以上为上州、二万以上为中州,先以为上州中州者仍旧;至开元十八年(731年)三月,把标准提高了将近一倍。北宋建隆元年(960年)规定,三年统计一次户口,并重新制定等第。明代隆庆元年(1567年)规定十年厘定一次政区等第。清朝于雍正年间确定了“冲繁疲难”四等第与“最要、要、中、简缺”四缺分制度,政区等第由朝廷统一调整,清廷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乾隆六年(1741年)和乾隆十二年(1747年)对全国进行过三次大规模的等第、缺分调整,遂成定制。
第五,等第数量的总体平衡。这是到了清朝才总结出来的经验。清朝面对地方形势的不断变化以及各省督抚的持续奏请调整,为保证政区等第与官缺缺分的稳定,以及清廷与地方督抚在官员选任权力之上的平衡,吏部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规定:“嗣后各省大小各缺,再不得妄请更改”。限定每一省内的繁缺、简缺要保持总量不变,以防过度升等。如直隶省,嘉庆十七年(1812年)直隶总督温承惠奏请将简缺巨鹿县改为繁、疲、难三字要缺,因繁简互换原则把永清县由沿河缺改为简缺;至光绪七年(1881年),直隶总督李鸿章奏请将巨鹿县改为简缺,原因是黄河铜瓦厢改道后,二字中缺的东明县涉及河务,升格为繁、疲、难三字要缺,遂把巨鹿县降格为疲、难二字中缺。
历史上政区分等的作用是正面的、积极的,可以引用明朝丘濬的话来说明,其《大学衍义补》卷十八称:“北齐制郡为九等,唐宋制县为七等,定其等差,所以别疆域之广狭、人民之多寡、均科差之轻重也”。政区划分等第,是为了发挥它在行政管理上的作用,所以形成了一些与政区分等相配套的制度措施,如官员禄秩、品级、属官员额、选任方式以及财政经费等,不同等第的政区之间有所差别。如西汉县令秩一千石至六百石,县长秩四百石至二百石;又如北魏都城所在的洛阳令为从五品,上县令为正六品下,中县令为正七品下,下县令为正八品下;再如北齐、隋不同等第的州、郡、县属官人数也有所差别(见表3)。
因此,历史上的政区分等是朝廷掌控国情的途径,并非只是简单对政区划分等第,而是在分等的基础之上建立一整套地方行政体制,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
政区分等是统治者治理国家的一种重要手段,在中国历代行政管理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能够随着古代中国人口的增长、经济的发展、统治疆域的盈缩与治理情况的差别进行灵活调整,而且为地方政府职官人事和财政配备的设置提供重要参考。
目前,我国政区存在的问题较多。例如同一层级下的政区,社会经济等方面差别较大,行政层级设置、行政级别和行政隶属关系繁复交叉、作为政区通名的“市”在行政层级上指代不清、城市型政区与地域型政区如何合理并存等。面对这些问题,在维持现有政区层级的前提下,中国历史上的政区分等制度也许可以为当今提供新的改革思路。
从地级政区(即“统县政区”)的角度来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大规模的撤地设市、地市合并,地级市数量逐渐增多;同时又为了加快个别城市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划分了计划单列市,目前有15个副省级城市。虽然副省级市在政区层级上仍为地级市,隶属于省,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但是却赋予其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其机构设置、人员级别、干部管理等方面也与普通地级市有所差别。“十四五”规划指出:“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提高中心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而目前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所在的市、较大的市与一些人口少、经济发展一般的普通市相比,存在不小的差别。若能够将不同类型、不同情况的市进行分等管理,对于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发挥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从县级政区角度看,截至2020年底,我国一共有2844个县级政区,不仅县级政区数量多,而且情况各异。改革开放以来,县级政区调整模式主要为撤县设区、整县改市。县级市于1983年在全国开始实行,1997年县改市暂时叫停之后,2013年开始松动。随着市辖区和县级市的增加,县的数量在逐年减少。据我们统计,1983年以来,县一共减少了630个,县级市增加了247个、市辖区增加了421个(见图1)。随着中国城镇化的稳步发展,“设区热”、“设市热”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避免了因切块设市带来行政成本的增加,有助于推动城市化的发展,但却对传统的县制造成了冲击。
撤县设市混淆了市制与县制之间的基本区别。虽然国家曾一度冻结过县改市,而最近几年呈现出加快趋势,但是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整县改市的不利影响仍旧存在。“市”作为城市型政区,是点状的;县级市属于城乡合治的地域型政区,却是块状的,县级市的出现模糊了“市”、“县”的定义。而且,县级市一般由所属的地级市代管,制度设计初衷要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市管县”体制,由此衍生出了意想不到的“市管市”奇特现象。目前,“市管市”广泛分布于二十四个省域。整县设市使得原本包括众多农村人口的县变成了所谓的“市”,为追求片面的城市化发展,加剧了“假性城市化”现象,并且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所以有学者指出这只是把政区“城市化”了而已。
我们认为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近些年出现的撤县设市热潮正是由于政区分等制度的缺失所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的产业和人口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尤其是东部沿海地区和内地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县,与普通县之间差距较大,达到了国务院规定的设市标准,于是就撤县设市。但是纵观中国历史,县级政区的升格基本为同级升格,也就是中国历代政区分等中的同级政区等第的升格;而现今撤县设市的做法,政区通名由“县”变为“市”,其本质是越级升格(因为《宪法》中“市”是“县”的上级,“市”是管“县”的)。之所以无法进行同级升格,就是因为目前缺少政区分等制度,同级升格之路被堵了。历史上典型的越级升格,是元朝“县升州”的做法。州本来是管县的,州、县本属不同层级,元朝规定某县的户口数达到甚至超过了州的户口数,县可以升格为州,故仅元贞元年(1295年)江浙、江西、湖广三个行省内就有四十三个县升为“县级州”。越级升格打乱了政区层级,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元朝“县级州”存续了六七十年就被取消了。
即便是县级市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随着县级市数量的增多,同样的升格问题也会在县级市内部出现,本质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难道今后依旧走越级升格之路?浙江的义乌市、福建的晋江市、广西的桂平市、四川的阆中市等都有越级升格为地级市的愿望。与此相应的问题是,地级市之间也存在不小的差异,在缺乏地级市分等制度的情况下,地位重要、经济发达的地级市如何升格?县级市要求越级升格为地级市,难道地级市今后都越级升格为直辖市?
与此同时,现行的设市标准中,县级市的设置对于自治州或地区、盟人民政府驻地以及具有、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会适当放宽设市标准,实际并未达到“市”的各种相应指标;而中国历代的做法是:边疆或少数民族地区因重要的、军事意义,会适当提高该地的政区等第,是同级升格,而不是将它越级升格为更高层级的政区。
第二,我国疆域广阔,市县设置数量较多,不同市县在面积、人口、经济、地理情况等诸多方面具有较大差别。
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政区共有333个,其中包括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3个盟;县级政区共有2844个,其中包括973个市辖区、388个县级市、1312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1个林区。各个政区面积的大小历史知识记忆小窍门,差别甚巨,详见表4:
▲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20 年[M]. 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2020.
从人口数量来看,截至2019年底,人口最多的地级政区为成都市,约1476万,最小的地级政区为三沙市,不足一万人;人口最多的市辖区为浦东新区,约303万,最多的县级市为广东普宁市,约247万,最多的县为临泉县,约230万新中国成立历史背景,人口最少的县级政区不足一万。例繁不备举。
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除副省级市与省会城市外,2019年地级政区中苏州市的GDP高达19236亿元,无锡、佛山GDP也在一万亿以上,而一些边远地区的地级市GDP却只有一百亿元左右。由此可见,地级政区、县级政区内部差异巨大,需要分类管理。
面对如此巨大的差距,在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下,难以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容易出现“一刀切”的局面,造成政策执行的僵化或偏差,也难以调动地方政府部门的积极性,而政区分等制度的实施则可以因地制宜地贯彻执行中央政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区历经多次机构改革,成效是显著的,但问题也是存在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转变,而地方政府职能的多样化正是由于全国广大地区发展条件与经济水平的差异所决定的,所以政区分等也有助于明确不同市、县的政府职能,在此基础上确定地方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避免再次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循环当中。而中国历代政区等第的制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其在行政管理上的作用,根据等第的差异来确定官员品级、俸禄、任免方式以及地方政府的编制和财政经费等(见表3),与当今的现实需求是基本吻合的。实行政区分等可以为地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提供政策依据,为不同等第的市县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既可以避免“一刀切”,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具有量化标准,同时也能避免地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弹性较大、随意性较强等现象的发生。
针对当今政区要不要分等的问题,学界讨论比较充分,意见较为整齐。刘君德指出,市县分等是市县本身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优化我国政区层级、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浦善新也指出市县分等是因地制宜地制定和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的客观要求,是政区改革的重要措施,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史卫东等学者指出,市县分等是统一国家有关政策、加强中央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宏观调控手段的有效措施。
当今中国的政区,问题复杂多样,但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区分等制度;历史上的政区分等,可以为当今政区改革提供参考。当然,对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借鉴历史解说词题的写法,要秉承“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原则,只取其可用、适用的成份。
政区分等制度应包括分等标准、等第数量、评定方法、调整周期、审批权限等基本内容,在政区分等基础上可以将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级别待遇等纳入分等管理之中。政区等第中最重要的是分等标准的确定,根据中国历代政区分等的经验与当前我国政区的实际情况,分等标准应综合考虑人口因素(人口数量、人口密度、民族结构)、地理因素(面积、区位、管辖政区数量等)、经济因素(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制定权重并进行定量计算;同时,要充分考虑一些特殊地理位置以及与、国防、民族因素密切相关政区的等第。
政区等第数量的多寡,历代差别也很大,最多的分十等,最少的也分两等,常见的分为三至四等(见表1)。由于政区分等的历史已存在断层,为便于实行,建议借鉴历史经验、采用从简的原则,可取易于掌握的等第数量,最少不要少于三等,最多也不要超过五等。
举例而言,地级市是地级政区的主体,目前在实践过程中已分成了三类,15个副省级市是国家政策,应遵照执行,可列为第一等;除副省级市以外的普通省域省会、自治区首府所在的16个地级市,发展优先于普通地级市,可列为第二等;非副省级市、非省会首府城市的普通地级市,数量有262个,内部差别较大,至少可以再分成两个或三个等第,从而使目前地级市可分为四等或五等。
县级政区的分等,尤其必要。就“县级市”而言,本质上是县级政区,不应进入“市”的分等行列,而应列为县级政区的统一分等对象,与县一起进行分等。县级政区的等第,如果历史经验值得借鉴的话,汉代、西晋分大小县失之过简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唐宋十等分法过于繁复,清代“冲繁疲难”做法又很难掌握,如果借用北魏、元朝、明朝的县等制度而稍加改造,可以分为上、中、初三等。实行县等制度后,重要的、发达的县不必再走撤县设市的老路,“县级市”之名不再使用,消弭“市管市”的尴尬,原先的县级市与县一起分等,城市化程度较高、经济水平发展较快的县可以进行同级等第的升格(如初等县升格为中等县、中等县升格为上等县),可以进行撤县设区、切块设市等途径,不必再走越级升格之路,从而可以理顺各种关系。而且,县等划定之后,不能是永久性的,要定期进行动态管理,要有升有降,而等第总量要保持平衡。
这只是依据历史经验而对当今政区分等的一个举例,属一家之言,具体如何分等的制度设计,以及各种指标、权重可以再讨论、再细化、再研究。
如果历史经验可以借鉴,当前的县级政区(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与统县政区应该实行分等。
由于政区等第制度存在时间上的断层,当今实行政区等第制度的步骤不宜过快,等第数量不宜划分得过多,应选一两个省份先作为试点,分步实施,待经验成熟之后予以推广。
历史上的政区分等,有动态管理的经验。这就告诉我们,政区升等之后不能“终身制”,不能升格之后就永远不变了。清朝对政区等第的动态管理,为今天提供了历史经验。就现状来说九下历史讲解张老师,有些撤县设市而来的县级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没有达到同时期的全国平均水平,甚至前些年还存在所谓的“贫困市”、“农业市”,因此需要进行动态管理历史知识记忆小窍门,能升也能降。为此历史解说词题的写法,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县级市增长很快,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区域繁荣起到过积极作用。但毋庸讳言,各个省域的县级市数量十分不平衡,山东、新疆均有26个县级市,而广东只有20个县级市,管辖县级单位最多的四川省只有18个县级市。陕西的县级市,长期只有兴平、华阴、韩城三个,不及甘肃、青海多,2017年、2018年、2019年、2021年分别新设了神木、彬州、子长、旬阳四个县级市,总数才七个,对比邻省的河南22个县级市就差远了。造成这种欠均衡现象的原因,是缺乏县级市数量的总量控制,尤其是中央政府对各个省域的数量控制。因此,在这方面需要顶层设计,逐步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的以来,习总在多次讲话中谈到历史的重要性,曾说到:“对古代的成功经验,我们要本着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去之的科学态度,牢记历史经验、牢记历史教训、牢记历史警示,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我们在分析历代政区等第制度规律性认识的基础上,秉承古为今用的原则,发挥历史地理学有用于世的作用,提出地级市可分四至五等的建议,县级政区可分上、中、初三等的建议。总之,继承政区分等的优良传统,把握历史发展规律,可为当前中国政区改革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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