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历史木马历史典故是什么意思史记记录的是什么
信息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23-06-09
5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联合策划的大型融媒体报道活动“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追寻红色司法足迹”聚焦湖南,头版、三版、四版多个版面深入报道了湘南地区时期红色司法的历史印记,追溯历史发展,重温初心使命。
胡剑联的母亲最爱红色的山茶花。“母亲1947年投身,参加了桂东游击队,后被编入湘南支队,担任交通员、战斗员。母亲喜欢红红的茶花,因为这是的颜色。”湖南省桂东县人民法院原政工室主任胡剑联说。
母亲经常给胡剑联讲湘南的红色故事。在众多故事中,让胡剑联印象最深刻的还是“第一军规”的来历。1928年3月,率工农军从井冈山来到桂东县沙田镇,并在当地起草、颁布了《三律·六项注意》(后发展为《三律·八项注意》)。
母亲总是告诫胡剑联,要以第一军规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仅仅是我,所有桂东法院人都是这样做的。”胡剑联介绍,如今的桂东法院,也制定了桂东法院的“三律八项注意”。三律是:一切案件要公正,一切程序要规范,一切结案要事了;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举止端庄、办案公平、执法公开、接待热心、调解耐心、不接受当事人吃请、不泄露审判秘密。
2020年3月退休的胡剑联并没有停止忙碌。这位从事了近三十年审判工作的老法官将精力放在了搜集湘南地区早期的司法史料上。在胡剑联珍藏的《桂东县人民法院院志》中,我们找到了这样的记载:1927年,农动时期,桂东县农民协会曾组织特别法庭。书中还详尽介绍了特别法庭审判土豪劣绅的案例。
审判土豪劣绅是湘南地区早期司法工作的重点之一。如今嘉禾县广发镇的红六军团广发墟临时法庭旧址,便是当时为审判土豪劣绅而设立的。
厚重的石板,斑驳沧桑;肃穆的青瓦,古朴庄严。这栋湘南特有的清代砖木结构建筑的门檐上,悬挂着“红六军团临时法庭”牌匾,推开厚重的木门,大厅正中间摆着一张方桌,方桌后面是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团的旗帜,旗帜上方的横幅上写着“审判土豪劣绅法庭”,简单而神圣的陈列,仿佛将我们拉回到87年前那场声势浩大的审判现场。
1934年8月28日,红六军团西征至嘉禾县境内,在广发墟场成立了审判土豪劣绅临时法庭,召开审判大会。作恶多端的大塘村土豪、区团防局长李辉廷被枪决,其他土豪劣绅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广发墟临时法庭见证了工农红军领导群众审判土豪劣绅的历史,更见证了工农红军领导下的审判机构司法为民的初心。”嘉禾法院院长匡佐民介绍。
司法为民,是湘南红色司法的优良传统。在新时代的法院人身上,这种优良传统得到了进一步发扬。今天的嘉禾法院不断加强巡回审判工作。为方便在粤经商务工的12.8万嘉禾籍人员参加诉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诉累,于2020年在广东省东莞市跨省设立了湖南首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常态化巡回审判工作,化解民商事纠纷187件,诉讼标的额1208万元。
红六军团临时法庭是湘南地区审判土豪劣绅的历史缩影。据史料记载,湘南起义后,在苏维埃政府的领导下史记记录的是什么,湘南地区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斗争。
1928年1月,朱德、陈毅在宜章县发动年关,打响了湘南起义第一枪。作为湘南起义的策源地,1928年2月6日,宜章县建立了湘南第一个县苏维埃政府。宜章县苏维埃政府内设财经、裁判、土地、武装等四个委员会。“裁判委员会负责处置反和土豪劣绅,作为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的四个委员会之一,裁判委员会体现了我党在早期便十分注重法治建设。” 湘南起义纪念馆馆长杨太林说。
1928年3月12日,郴县发生了严重反,即“反白事件”(也叫“郴州事件”)。陈毅临危受命为郴县县委,县苏维埃政府很快成立了肃反委员会和特别法庭,对参加的人员进行审理判决。当时法庭的审判原则为:1.一切反案由特别法庭统一审判;2.特别法庭依靠工农群众审理反案件,工农群众对反分子处理意见,基本成为特别法庭对反分子判案的依据;3.允许人民群众参加旁听;4.重证据,重调查研究;5.公开审理历史典故是什么意思,现场判决。
这些审判原则和审判制度,很多在我国现在的刑事制度中得到了继承与发扬,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
除了对土豪劣绅进行了审判,当时的苏维埃政府还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土地分配办法》便是其中之一。
湘南起义后,各县苏维埃政府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但由于缺乏经验,部署不统一,土地分配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混乱局面。为了促进土地的健康发展,湘南特委决定在永兴县湘阴渡搞“插标分田”试点。“插标分田”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以后,湘南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制定了《土地分配办法》,在湘南地区推广执行。
“作为我党早期颁布的土地法规,《土地分配办法》不仅为湘南各县苏维埃政府的土地提供了有力指导,也为后来的井冈山土地提供了实践经验和参考价值。”从事湘南红色司法研究的湖南理工学院副教授龙湘元表示。
确立审判原则、制定法律法规,这是湘南红色司法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这些经验也促进了湘南地区人民司法事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郴州法院大力弘扬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司法的优良传统,全市法院系统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一大批模范单位和先进个人。
“湘南地区的红色司法是一笔宝贵的财富。郴州两级法院在传承红色司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推动建立案件审理、监管与评查的规范化;探索建立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基础上,增强司法监督,实现‘让监督者监督’。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越来越高。”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雨田说。
在湘南这片红色的土地上,红色孕育出人民司法的早期萌芽,而早期的司法实践也为政权的巩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如今,新时代的湘南法院人,怀着对老一辈司法工作者的敬意,将红色司法的优良传统传承下来,并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发扬与创新,奏响了新时代人民司法事业的新乐章。
1924年1月,国共合作的实现,不仅促进了工人运动的高涨,也推动了农动的开展。海陆丰农动带起了全国农动的旋风。1926年7月,北伐战争胜利进军,进一步推动了全国农动的蓬勃发展,中央农委决定以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四省农动为重点,同时在陕、川、桂、闽、皖、苏、浙等七省全面推动农动。
湖南因此掀起了一场迅猛异常的大风暴。为实现“一切权力归农会”,地主阶级的当权派——土豪劣绅成为重点打击的对象。
湖南省党组织决定,派谢觉哉以省党部代表的身份,参加法律起草小组,拟制《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组织条例》。两部条例经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会讨论通过,由湖南省政府公布实施,于1927年1月29日在长沙《大公报》上公开发布。
郴州,这座红色的城市,就生动反映了当时人们成立特别法庭,打击封建势力,保卫农动的司法实践。
“湘南起义”“第一军规”“半条被子”……每一段历史都在讲述郴州蕴含的红色基因。在沃土的培育下,湘南地区的红色司法之花也开始萌芽。
在宜章县,湘南第一个红色政权——宜章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下设裁判委员会。通过宜章县苏维埃政府裁判委员会主任余经邦的孙子介绍,我们知晓了这位苏维埃政府的红色法官的审判经历。
在永兴县湘阴渡街道松柏村“插标分田”旧址,我们看到了在苏维埃政府领导下,湘南地区土地的盛况,也对土地分配办法的形成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在嘉禾县广发镇红六军团临时法庭,我们仿佛亲历了在工农军领导下,人民群众审判土豪劣绅的盛况……
谢觉哉(1884—1971),原名谢觉斋,字焕南,学名维鉴,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延安五老”之一,老一辈无产阶级家、家,我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奠基者之一。1925年加入中国党。1933年4月,谢觉哉到中央苏区工作,主持和参加起草中国红色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婚姻条例等一系列法令和条例。1934年10月趣历史木马,参加长征。红军到达陕北后,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内务部长兼秘书长,后又任司法部长兼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971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
江华(1907-1999),湖南省江华县人。原名虞上聪,曾用名黄琳、黄春。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浙江省委、,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届、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中央委员史记记录的是什么。党的十二次、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1999年12月24日在杭州病逝。
萧克(1907—2008),原名武毅,字子敬。湖南嘉禾泮头小街田村人。1925年萧克投笔从戎,参加北伐战争、南昌起义、井冈山斗争和长征,历任连长、营长、团长、师长、军长、红六军团长、红二方面军副总指挥等职。抗战时期任八路军120师副师长、冀热察挺进军司令、晋察冀军区副司令趣历史木马。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军区司令、华北军区副司令员,华北军政大学副校长、第四野战军第一参谋长等职。新中国成立后,任军训部部长、训练总监部部长、国防部副部长、军政大学校长、军事学院院长兼政委。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谭政文(1910—1961),又名谭哲,号藻如。湖南资兴人。幼读私塾,高等小学毕业后,1927年初考入广州国民军第二军军官教导团,1927年7月,加入中国党。先后任中央华南分局社会部部长兼广东省人民政府委员、公安厅厅长及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兼广州市委、广州警备司令部第一委员,最高人民检察署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著有《审讯学》。
吴仲廉(1908—1967),女,原名统莲,湖南省宜章县城关镇人。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江华同志的夫人。曾任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监委、省委妇委、省政法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腾芳(1906—1928),字百川,湖南省永兴县碧塘乡塘下村人。1926年加入中国党,在叶挺独立团任副官,1927年参加南昌起义。1928年湘南起义后,永兴县成立苏维埃政府,李腾芳任肃反委员、特别法庭庭长,审判土豪劣绅。1928年3月,带领工作队员到湘阴渡进行“插标分田”试点工作。1928年4月7日,进攻永兴,李腾芳为掩护其他队员撤退,受伤被捕,23日晚,被敌人秘密杀害。
鉴往知今,启航前路。作为湘南重镇的郴州,“半条被子”的故事感动中国。实际上,这里也是中国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的策源地。1928年1月,在湘南特委的领导下,朱德、陈毅领导的南昌起义余部拉开了湘南起义的序幕。湘南起义席卷20多个县,参加的群众上百万人,历时3个多月,创造了“湘南这边红一片”的壮观景象。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党以湘南苏维埃政权为依托,开展了一系列红色司法活动,为我党将武装斗争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与土地相结合、与建立政权相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
湘南红色司法留下闪光足迹,令人瞩目的莫过于大运动、苏维埃政权、红军长征三个不同时期设立的特别法庭。早在1926年冬,湘南各县就组建了特别法庭,审判土豪劣绅200多名,了数十名恶贯满盈的土豪劣绅。1927年4月,安仁、永兴、资兴、汝城、临武、嘉禾等县成立了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一批破坏农动的土豪劣绅和其他分子被惩处。1928年3月12日,郴县发生了反(“反白事件”),陈毅临危受命组建特别法庭,对罪大恶极的地主豪绅、反分子判处死刑;对自新悔过的受蒙蔽群众从宽处理,保护了新生的红色政权。1934年8月,红六军团长征进入嘉禾县,红军在此成立临时法庭,召开了审判大会,公开判决土豪李辉廷死刑,有力地打击了豪绅恶霸的嚣张气焰。特别法庭是早期中国党人以法治思维捍卫红色政权、保卫胜利成果的体现,是我党在推进农民武装斗争和土地问题过程中具有战略意义的历史丰碑。
充分依靠人民,是红色司法的血脉和根基,也是力量之源。1928年3月,湘南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永兴县召开,大会审议了《土地问题基本决议》,并在该县湘阴渡松柏村实行土地改革试点;湘南苏维埃政府出台了土地分配法,决定由乡苏维埃政府土地委员会组织,以原耕地为基础,按人口平均分配。政府还颁布了禁止贪污舞弊、禁赌禁毒、一夫一妻、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等各种准刑法、民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虽然不够成熟,但真实体现了政权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拥护与支持历史典故是什么意思,形成了气势磅礴的洪流。(湖南理工学院副教授 龙湘元)
1928年3月12日,郴县发生了严重反,即“反白事件”(也叫“郴州事件”)。这场由地主豪绅崔廷彦、崔廷弼操纵的反,导致了郴县原县委夏明震和组织部长等县苏维埃政府多名领导被杀害。在持续的几天里,被杀害的党员干部及无辜群众多达900余人,伤数百人,县委、县政府、县总工会、农会遭到极为严重的破坏。在极困难的情况下,陈毅临危受命为郴县县委,立即组建新县委并开展工作,在湘南特委的指导下,县苏维埃政府很快成立了肃反委员会和特别法庭,对参加的人员,由法庭根据《肃反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审理判决。
法庭在审理“反白事件”这批案件时,严格区分了首要和附和;对自首、自新、悔过和顽固抗拒的区别对待;对工农兵群众与地主豪绅区别对待。审判原则为:1.一切反案由特别法庭统一审判;2.特别法庭依靠工农群众审理反案件,工农群众对反分子处理意见,基本成为特别法庭对反分子判案的依据;3.允许人民群众参加旁听;4.重证据,重调查研究;5.公开审理,现场判决。
1934年8月7日,红六军团在任弼时、萧克、王震的带领下开始西征,为中央主力红军长征探路。8月28日,红六军团到达嘉禾县境内。当天正值广发墟日,赶集的群众得知打土豪、救穷人的红军到来时,纷纷来到部队驻地,慰问红军,控诉土豪劣绅的卑劣行径。红六军团指挥部当即决定在广发墟场成立审判土豪劣绅临时法庭,召开审判大会历史典故是什么意思。各区乡群众在红军的配合下押着当地土豪劣绅来到墟场,会场气氛十分热烈。作恶多端的大塘村土豪、区团防局长李辉廷被枪决,其他土豪劣绅也受到相应的惩罚。
湘南起义成功后,永兴县苏维埃政府成立。1928年3月8日历史典故是什么意思,女子联合会召开妇女大会,参会的各界男女代表达3000余人。县委李一鼎代表县委和苏维埃政府致辞,廖鸾凤代表女子联合会作了《全县女子联合起来,投身到土地斗争中》的报告。接着又召开宣判会,特别法庭庭长李腾芳宣判破坏土地、残害妇女的地主婆张冬娇等2人的死刑,并执行枪决。
余经邦(1896—1932),号致力,湖南省宜章县赤石团茶园村(今杨梅山镇香花村)人。历任茶园农民自卫队队长、宜章县农民自卫队总队大队长、赤石区工农自卫团总指挥、宜章县苏维埃政府裁判委员会主任、湘粤边游击区独立营营长。1932年因叛徒出卖,被捕牺牲。
在湖南省宜章县杨梅山镇香花村,有一座土坯老屋,老屋共四间,内设简陋,这里便是宜章县苏维埃政府裁判委员会主任余经邦的故居。4月26日,在余经邦故居,记者见到了余经邦烈士的孙子余新国。
“我的爷爷是苏维埃政府法官,1896年5月12日出生,1927年1月加入中国党。现在的房子是1936年在原址基础上重建的,前几年我又进行了修缮。”余新国介绍。
余经邦1920年毕业于郴州法政学校。在法政学校,他接触了进步师生,接受了先进思想,毕业后便改做教育工作,传播进步思想。1924年,他结识了宜章县早期党员吴泗来、杨子达和高静山等人,参加了。
尽管没有见过爷爷,但通过长辈的讲述,余新国对爷爷的事迹如数家珍。“爷爷很勇敢,也很睿智。他在宣传思想时,常遇阻力。后来他想到一个办法,趁着赶集的日子,他请人为他炸灯笼糍粑。他对赶集的人说趣历史木马,我是教书的先生,凡是听课的,每人吃一个灯笼糍粑。灯笼糍粑是当地过年过节才能吃到的美食,爷爷通过这个方法每次都会聚集很多百姓听他宣传进步思想,为后来成立武装打下了基础。”
1926年,在宜章县委的领导下,宜章农动蓬勃兴起,同年7月,县委派余经邦回茶园活动,成立了茶园村农民协会。在县委的领导下,余经邦组建了宜章县第一支农民武装——茶园农民自卫队。1928年1月,朱德、陈毅率领南昌起义军余部北上转移。余经邦得到消息后,和杨子达、胡少海一道前往联系,并向朱德汇报了宜章县委筹备和敌军兵力分布情况。朱德、陈毅根据宜章党组织准备充分,敌军兵力薄弱的情况,决定在宜章发动湘南起义。1月12日,朱德、陈毅率主力进入县城,成功智取宜章,揭开了湘南起义的序幕。2月6日,湘南第一个红色政权——宜章县苏维埃政府诞生。毛科文被选为主席,余经邦任裁判委员会主任。
裁判委员会负责处置反和土豪劣绅。在余经邦的主持下,快速处理一批为害人民、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有力震慑了其他土豪劣绅。“据老人们回忆,当时有两个土豪恶霸,一个叫邝招,一个叫谭世敏,因作恶多端,被我爷爷处决了。由于我爷爷审判公正,很受老百姓欢迎。当地谁做了坏事,老百姓便会有人指责他‘你做坏事了,遇上余经邦可不得了,最好不要乱做’。”余新国说。
湘南起义成功后,遭到了派的疯狂反扑。1928年4月6日,湘南特委命令余经邦率宜章农军与资兴西乡农军掩护主力部队转移。“主力部队转移后,因敌军武器精良,爷爷受敌阻挡,率农军返回茶园。随后敌军对茶园进行了多次报复,79户人家,杀得仅剩24户。为了躲避派的追捕,爷爷转移到广东省乐昌市梅花镇继续。后因叛徒出卖,爷爷在1932年被捕,并于同年牺牲,年仅37岁。”余新国有些哽咽。
如今,余新国一直在搜集余经邦的事迹,他说要将爷爷的事迹尽可能地整理详细,然后讲给后人听。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